| 索引号: | 002482461/2025-1193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07 10:47:16 |
执业药师延续注册[朱晓玲]
单位名称/申请人:朱晓玲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6007326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4月07日提出的执业药师延续注册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5600733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姓名:朱晓玲。执业地区:杭州市-临平区。执业类别:药学。执业范围:药品零售企业。执业单位:杭州沪同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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