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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5-1569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5-05-16 17:02:3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苍南马站潘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日期:2025-05-16 17:02:38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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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苍南马站潘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薛师渠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3404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5月1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1492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住所由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北兴街102-104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学士路481-485号。经营场所由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北兴街102-104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学士路481-485号一层。经营范围由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变更为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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