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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扎实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日期:2025-05-22 16:19:0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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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温州市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聚焦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四举措”统筹协调,扎实开展“清源”行动,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是自查自纠,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集中力量,摸清底数。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全面摸清药品流通监管底数,着力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性。目前,温州现有药品批发企业5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41家,其中批零经营的企业20家、药品零售药店3541家、小药店1169家(其中重点治理对象262家)。另一方面,督促治理对象严格按照合规指引、合规责任清单开展自查整改,加强药品安全管控,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目前,辖区3541家药店自查完成率100%,整改完成率100%。

二是日常监管,强化精准治理。梳理出近两年曾受行政处罚、多次被投诉举报以及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排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结合“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零售药店和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等工作,重新梳理制定清单,清单化呈现检查对象、数量、内容、时间节点,分阶段推进排查工作。以市县联动、科所联动、线上线下协同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实现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已检查批发企业25家、零售连锁企业15家、零售企业1081家。

三是宣贯培训,提升合规意识。周期性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各地开展“药品合规经营”宣贯会、培训会和“三小”整治工作部署会,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目前,全市3541家药店宣贯完成率100%。此外,结合各专项整治行动,多频次多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宣传药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督查重点,增强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路径,消费者可以通过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址以及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保障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经营使用药品的规范程度。

四是重拳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紧盯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地区,围绕药品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以既往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处罚的药品经营企业、个体诊所、医疗美容机构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集中联合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药品市场秩序。同时广开渠道拓案源。结合监督检查、药品抽检、飞行检查、投诉举报等情况,纵深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截至目前,全市立案查处药品类案件52件。

下一步,温州市局将持续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日常+专项”监管机制,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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