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5-1617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30 16:24:43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温岭市鼎新荟大药房(有限合伙)]
单位名称/申请人:温岭市鼎新荟大药房(有限合伙)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09738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5月30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0984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韩杰变更为应肖肖。***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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