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5-15410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09 15:37:40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杭州鸿善大药房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鸿善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妙春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07961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5月09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08078)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法定代表人由陈妙春变更为徐细艳。***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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