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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5-1657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5-06-13 17:17:16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苍南县灵溪镇康宁药店有限公司]

日期:2025-06-13 17:17:16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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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苍南县灵溪镇康宁药店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金鸟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0637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6月13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1079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仓库地址由(加盟浙江万年青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经营) 变更为******。经营方式由零售连锁-门店-加盟店变更为零售单体单体。法定代表人由陈金鸟变更为陈金鸟。企业负责人由陈金鸟变更为陈金鸟。***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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