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5-1633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05 17:10:31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龙港市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龙港市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吴绍票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0053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6月05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1018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变更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含配方)。***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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