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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61/2025-20788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省药监局 公开日期: 2025-07-14 08:51:16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浙江迈纳士智能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07-14 08:51:16 来源:省药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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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迈纳士智能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5062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6月2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1990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生产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国科人工智能创新中心2幢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国科人工智能创新中心3幢一层、2幢;生产范围由Ⅱ类:22-0-其他,;Ⅲ类:01-10-其他手术设备变更为Ⅱ类:22-0-其他,14-05-非血管内导(插)管,;Ⅲ类:01-10-其他手术设备;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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