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变更注册[凌正华]
| 来源: 日期:2025-07-15 15:12:59 |
单位名称/申请人:凌正华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6016375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7月15日提出的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5601637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执业地区变更为湖州市-南浔区。执业类别变更为药学。执业范围变更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执业单位变更为湖州平家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双林镇嘉凯城店。***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