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忻华]
| 来源: 日期:2025-07-15 14:52:13 |
单位名称/申请人:忻华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6016362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7月15日提出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56016358)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姓名:忻华。执业地区:嘉兴市-平湖市。执业类别:中药学。执业范围:药品生产。执业单位:浙江安贝特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