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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025年第16号)

日期:2025-07-21 11:59:33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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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求,现将赛诺菲(江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境外疫苗生产企业的境内代理机构)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区域储存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疫苗品种

疫苗生产企业

受托配送储存企业

委托配

送区域

区域储存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区域储存合同有效期

名称

批准文号

规格

名称

注册地址

名称

注册地址

1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国药准字SJ20150033

本品为两个包材包装,其一为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混悬液,每支0.5ml;其二为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冻干粉。使用前两者混合。其中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含: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白喉疫苗效价不低于30IU;破伤风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1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40DU,2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8DU,3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32DU;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含与破伤风类毒素结合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多糖10μg。

赛诺菲(江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境外疫苗生产企业的境内代理机构)

江苏省泰州市陶弘景路12号R14栋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89号1幢201、701、801室

浙江省内区域配送

上海市康宁路1088号、1089号;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812号

2025.05.12-2027.12.31

备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委托配送和区域仓储情况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7号),已公告相关信息。(适用于外省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我省企业配送的情形)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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