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明晖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揭兴湖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3348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6月04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换证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0998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浙江明晖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0号9幢1111室;法定代表人:揭兴湖;企业负责人:揭兴湖;质量负责人:何采忆;仓库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7号大街161号5幢四层、503室;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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