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情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醋莪术(温郁金)等8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通告

日期:2025-07-28 10:22:51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0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了醋莪术(温郁金)等8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现予以发布。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仍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

醋莪术(温郁金)等8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告。


附件:1. 醋莪术(温郁金)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04)

2. 草果仁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05)

3. 醋艾炭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06)

4. 醋莪术(广西莪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07)

5. 阿胶珠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08)

6. 龙葵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09)

7. 米炒党参(党参)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010)

8. 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50011)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