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杭州美医爱康大药房]
| 来源: 日期:2025-08-19 16:33:17 |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美医爱康大药房
法人代表/负责人:刘翔宇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4989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8月19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1556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杭州槐康大药房变更为杭州美医爱康大药房。法定代表人由刘翔宇变更为陈张民。***
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