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换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九峰山大药房]

 来源:  日期:2025-08-21 16:13: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市北仑区春晓九峰山大药房

法人代表/负责人:仇海波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5134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7月29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换证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14076)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春晓九峰山大药房。注册地址:北仑区春晓镇三山村合宅下宅甲195号。企业负责人:仇海波。质量负责人:仇海波。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中药饮片(不含配方经营)。***

2025年08月2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