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5-25150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07 17:26:08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温州市信达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申请人:温州市信达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薛忠放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4334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8月07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2544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温州市信达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环城东路米莉沙花苑E幢二层202室。仓库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仙门村(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区C幢202室)。法定代表人:薛忠放。企业负责人:薛忠放。质量负责人:徐一鸣。经营范围: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2有源植入器械,13无源植入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0中医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植入介入类仅限批发)。***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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