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美医爱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张民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7014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9月18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5301773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名称由杭州美医爱康大药房变更为杭州美医爱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变更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质量负责人由王艳娇变更为崔敏。***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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