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民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党组织:
根据省民政厅、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泛发动,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时间为9月5日—9月30日,请局属各党广泛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参与,人人奉献一份爱心。
2.多种形式,规范操作。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捐赠。1.通过“浙里捐赠”平台捐赠,可实时开具电子捐赠票据和捐赠证书。2.个人通过支付宝扫码捐赠。3.现金捐赠由各党组织结束后统一转账至省慈善联合总会账户。相关操作指引详见《通知》。(注:如需用捐献金额抵扣个人所得税可优先使用“浙里捐赠”平台。)
联系人:何孙妍,联系方式:1*******6。
中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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