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杭州正京元阿甘大药房有限公司]

 来源:  日期:2026-02-25 16:4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正京元阿甘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王子华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64001245号

你(单位)于 2026年02月25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6400526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法人由王子华变更为王国松。企业负责人由缪建美变更为洪小燕。***

2026年02月2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