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决定 > 详情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玉城吾悦广场店]

 来源:  日期:2026-02-09 10:25: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申请人: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玉城吾悦广场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63002165号

你(单位)于 2026年02月06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63002140)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注册地址由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8号(吾悦广场小区37幢 102商铺103商铺104商铺)变更为玉环市玉城街道吾悦广场68、70、72号。***

2026年02月0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