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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局多维发力推动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6-03-12 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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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监管相关法规要求,丽水市局立足职能、精准施策,通过法规宣贯、合规指导、信用评级等多维举措,全面压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一、学深悟透法律条例,推动法规要求"内化于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丽水市局迅速行动,将《条例》宣贯作为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的重要抓手。目前已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宣贯培训、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解读条例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关键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核心要义。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开展“面对面”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条例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法规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市7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国家局举办的线上培训。

二、靶向施策强化指引,为药品网络交易“把脉问诊”。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业态,丽水市局积极用好省局《药品网络交易合规操作指引》,通过微信推送、线上解读、现场指导等方式,向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传达相关要求。重点围绕信息展示、处方流转、配送管理、记录保存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对照指引开展合规性内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指导企业逐项销号整改,确保网络交易全流程合规可控。目前,已指导7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内审标准制定,整改问题8项,有效提升了网络销售规范化水平。

三、分级分类精准评价,以信用监管激发内生动力。依据《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综合日常巡查、质量抽检、行政处罚等情况,丽水市局开展了全市36家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信用评级的加分及扣分项输入及核对工作。确认评定等级后将针对不同等级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整改,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倒逼企业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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