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许可决定公告(2020年第七期)
日期:2020-10-09 22:57:36 来源:药品注册与评估监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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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局受理并审批。现将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10月9日许可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许可清单(2020年第七期).docx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