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61/2021-4420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药监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2 |
发文字号: | 2021年 第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68-2021-0011 |
有效性: | 有效 |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为加强药品上市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第8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doc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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